各市、縣(市、區(qū))公安局,財政局:
現(xiàn)將《浙江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獎勵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執(zhí)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省公安廳、省財政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財政廳
2017年12月29日
浙江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禁毒活動,鼓勵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浙江省禁毒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是指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決定戒毒相關措施的涉及毒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舉報人是指向公安機關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包括負有打擊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法定職責的執(zhí)法人員,以及供述本人或檢舉揭發(fā)他人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各類涉案人員、違法犯罪人員。
第四條 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短信、來訪、書面材料、電子郵件等途徑,向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方式。
舉報可以公開或匿名方式進行。公安機關鼓勵實名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匿名舉報且無法聯(lián)系舉報人的,不列入獎勵范圍。
第五條 公安機關受理舉報時,應按規(guī)定記錄舉報的方式、時間、內容及舉報人的身份信息、聯(lián)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對匿名舉報的,要記錄舉報人領取獎金的意愿和獎金兌現(xiàn)方式。
第六條 舉報人獲得獎勵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e報的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發(fā)生在本省行政區(qū)域范圍內;
(二)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物品等基本線索;
(三)舉報時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機關掌握,或雖被公安機關掌握,但舉報人舉報的信息更為有效且在辦案過程中發(fā)揮主要作用;
。ㄋ模┡e報的信息有使用價值且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
第七條 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符合獎勵條件的,按照下列標準予以獎勵:
。ㄒ唬┡e報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查獲吸毒人數(shù)不滿10人的最高可獎勵2000元,10人以上不滿50人的最高可獎勵1萬元,50人以上的最高可獎勵2萬元;
(二)舉報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或舉報因吸食、注射毒品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每查獲1名駕駛人的最高可獎勵1000元;
。ㄈ┡e報娛樂場所、經營服務場所以及其他各類場所、住宅內聚眾吸食毒品行為,查獲吸毒人數(shù)不滿5人的最高可獎勵1000元,5人以上不滿10人的最高可獎勵2000元,10人以上不滿20人的最高可獎勵1萬元,20人以上的最高可獎勵2萬元;
。ㄋ模┡e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行為,鏟除毒品原植物不滿500株的最高可獎勵1000元,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的最高可獎勵5000元,3000株以上的最高可獎勵1萬元;
。ㄎ澹┡e報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行為,繳獲種子不滿1千克的最高可獎勵5000元,1千克以上不滿5千克的最高可獎勵1萬元,5千克以上的最高可獎勵2萬元;
(六)舉報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他人吸毒行為,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最高可獎勵2000元,構成犯罪的最高可獎勵2萬元;
。ㄆ撸┡e報非法持有毒品行為,繳獲毒品不滿10克的最高可獎勵1000元,10克以上不滿50克的最高可獎勵3000元,50克以上不滿2千克的最高可獎勵2萬元,2千克以上的最高可獎勵5萬元;
。ò耍┡e報走私、販賣、運輸毒品行為,繳獲毒品不滿10克的最高可獎勵5000元,10克以上不滿50克的最高可獎勵5萬元,50克以上不滿2千克的最高可獎勵15萬元,2千克以上的最高可獎勵30萬元;
(九)舉報走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行為,繳獲屬于第三類、第二類、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最高分別可獎勵1000元、5000元、10萬元,屬于麻黃草不滿1噸、1噸以上不滿2噸、2噸以上的最高分別可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
。ㄊ┡e報開設制毒工廠行為,繳獲成品毒品不滿10千克的最高可獎勵10萬元,10千克以上不滿20千克的最高可獎勵20萬元,20千克以上的最高可獎勵30萬元,數(shù)量特別巨大的最高可獎勵50萬元;
。ㄊ唬┡e報開設制毒物品工廠行為,繳獲制毒物品不滿100千克的最高可獎勵10萬元,100千克以上不滿200千克的最高可獎勵20萬元,200千克以上的最高可獎勵30萬元;
(十二)舉報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脫失人員以及涉刑強制隔離戒毒脫失人員行為,每查處一名最高可獎勵1000元;
。ㄊ┡e報跨國或武裝性質毒品犯罪團伙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并經公安機關破獲的,最高可獎勵50萬元;
。ㄊ模┢渌麘瑾剟畹呐e報情形。
前款獎勵標準中,同時符合多個獎勵條件的,按照單項最高獎勵數(shù)額獎勵。
第八條 舉報人或其所提供的舉報信息在特別重大毒品案件偵辦中,發(fā)揮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貢獻的,經省公安廳會商省財政廳后報省政府批準,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第九條 同一案件被不同舉報人多次舉報的,獎勵對查獲案件起主要作用舉報人,其他舉報人也可酌情予以獎勵;舉報的信息對查獲案件起同等作用的,獎勵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公安機關受理舉報的時間先后為準。
對同一案件的舉報人只獎勵一次。
第十條 舉報獎勵資金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 舉報獎勵由受理、立案地公安機關負責兌現(xiàn)。公安機關應當在舉報線索查證屬實或破案后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憑本人和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委托書領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二條 受理舉報部門、辦案部門以及其他有關單位、部門,應妥善保管舉報資料,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對外公開舉報內容和舉報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址、單位名稱等有關信息。
第十三條 舉報人應對舉報行為負責。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的、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追繳獎金。為獲取利益而不如實舉報的,不予獎勵,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舉報行為受法律保護。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ㄒ唬⿲εe報線索未認真核實,導致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獲得獎勵的;
。ǘ┰诼男新殑者^程中獲悉毒品違法犯罪線索,故意透露給他人通過舉報獲取獎勵的;
(三)偽造舉報材料,伙同或幫助他人冒領獎金的;
。ㄋ模┫虮慌e報人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查處的;
(五)因工作失職導致舉報相關信息泄露的;
。┢渌`紀違法情形。
第十六條 本辦法中的“以上”包含本數(shù),獎勵金額以人民幣為貨幣結算單位。
第十七條 各市、縣(市、區(qū))可以根據(jù)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明確舉報獎勵的標準,細化舉報獎勵的申請、審批、通知、發(fā)放、違紀處置等流程,制訂具體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30日后施行!墩憬∨e報“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三)部分規(guī)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