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再次調高市區(qū)(越城區(qū)、柯橋區(qū)、上虞區(qū))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yǎng)標準,由現行的每人1486元/月調整為1602元/月,增幅為7.8%。
據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的雙重影響,我市特困家庭基本生活受到較大影響,為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國家統(tǒng)計局紹興調查隊聯(lián)合向市政府請示調整特困供養(yǎng)基本生活供養(yǎng)標準。經市政府批準,市區(qū)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yǎng)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始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16元。其他區(qū)、縣(市)也將以“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50%的標準”進行上調。
作者:見習記者 吳可蒙編輯:陳文華來源:紹興網—紹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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