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黄色视频一站,精品在线视频亚洲,亚洲国产一区二区三区精品,国产高清a∨在线

                1. <kbd id="u3vxz"></kbd>
                          1. <dl id="u3vxz"></dl>
                        1. 首頁平安資訊平安要聞平安高層熱點觀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說法平安警醒
                          以案說法
                          當前位置:首頁 > 以案說法

                          【戰(zhàn)疫說法28】用這招辦案,真神!法院的服務好暖心

                          發(fā)布于:2020-3-27 15:13:00  瀏覽:882次

                          2月26日,中央政法委會同兩高兩部制定出臺了《關于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提出了12項工作舉措和具體要求,為企業(yè)有序、順利復工復產,為穩(wěn)定社會預期、維持經濟社會秩序提供執(zhí)法司法保障。

                          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首批十個全國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民商事典型案例,涵蓋了企業(yè)在復工復產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因疫情停產導致的買賣合同違約、金融借款逾期等糾紛類型,充分體現(xiàn)了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善于運用訴訟調解等妙招為當事人紓難解困,既體現(xiàn)了司法的溫度,也有利于服務保障當?shù)孛裆⒕S護社會穩(wěn)定,體現(xiàn)了大局意識和擔當精神。

                          1.png

                          一、快速調解企業(yè)間合同糾紛

                          服務涉訴企業(yè)復工復產

                          案例1

                          財產保全致測溫儀企業(yè)陷入困境,調解、解封!

                          1月14日,廣東、江西兩家測溫儀生產上游企業(yè)因買賣合同糾紛,被浙江某公司起訴至桐鄉(xiāng)市人民法院,訴訟標的1600余萬元,并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

                          法院了解到,兩公司均是當?shù)卣_定的第一批復工復產企業(yè),而保全措施嚴重影響了企業(yè)購買原料、發(fā)放工資以及償還貸款。為保障企業(yè)復工復產不受影響,經桐鄉(xiāng)市人民法院調解,原被告雙方于2月中旬達成了分期還款、逐步解封的調解方案,兩被告企業(yè)按約履行了部分付款義務。

                          2月21日,法院解除了對兩被告企業(yè)的全部財產保全措施,有力促進了疫情防控物資的正常生產。

                          典型意義

                          對原告企業(yè)來說,貨物結欠金額巨大,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其訴訟權利難以保障。對于兩被告企業(yè)來說,迅速復工復產是保障疫情防控的當務之急,但流動資金的凍結限制了生產的進程。受訴法院積極作為,組織雙方反復進行協(xié)商調解,最終就解除財產保全和貨款支付事宜達成協(xié)議,短平快地解決雙方糾紛,實現(xiàn)了原告企業(yè)權利保障和被告企業(yè)復工復產的“雙贏”。

                          案例2

                          收購時發(fā)現(xiàn)目標企業(yè)資產已被抵押,法院出手協(xié)調

                          2016年,廣東肇慶科倫紙業(yè)公司以75%的股權收益權向東莞信托公司質押融資2.7億元,但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2019年,該公司又與山鷹國際公司簽訂《入股協(xié)議》,以其生產線設備、土地等作價出資入股山鷹(廣東)公司,并將股權轉讓給山鷹國際。2019年12月,東莞信托公司以科倫公司簽訂的《入股協(xié)議》侵犯其股權質押權為由,起訴至肇慶市人民法院,請求確認協(xié)議無效,并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法院根據(jù)依法查封了科倫公司轉移給山鷹國際約300畝土地、8幢廠房等財產。

                          疫情開始后,法院了解到,科倫公司受疫情影響經營陷入困境,而山鷹國際公司資金實力雄厚,如能順利收購科倫公司現(xiàn)有的廠房及生產設備,可以盡快增資擴產,開拓華南地區(qū)紙張市場。經法院多次協(xié)調最終促成調解,由山鷹國際將尚未支付的并購款2億元一次性支付給東莞信托公司,東莞信托公司收到后即視為對科倫公司與山鷹國際之間并購交易的認可,同時申請解除查封措施。本案于3月13日調解結案。

                          典型意義

                          肇慶中院在調處本案糾紛時堅持法治思維,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依法保障有序復工復產,促進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為推動地方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建設、服務經濟發(fā)展大局提供了優(yōu)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案例3

                          還款困難又遇疫情打擊,法院為雙方復產護航

                          上海某制衣公司與兩服裝公司于2018年簽訂了《服飾采購合同》。合同簽訂后,兩服裝公司收貨后未按約付款,欠付貨款達400余萬元。為此,制衣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分別起訴要求兩服裝公司支付貨款、承擔違約金責任等,并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兩公司的銀行賬戶。

                          兩服裝公司應訴后,認可欠付貨款并承諾還款,但因肺炎疫情影響且因賬戶被保全,員工工資發(fā)放、支付社保等均成困難。

                          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通過線上審理,促成其中一案當庭撤訴,另一案達成分期還款的調解方案。2月14日,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調解結案后,兩服飾公司賬戶得到解封并及時發(fā)放了員工工資,目前雙方均已復工復產。

                          典型意義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小民營企業(yè)的資金壓力較大。鑒于案涉服飾公司的賬戶被采取保全措施,在判決生效前,當事人依法不能動用被查封的款項,而疫情期間雙方當事人復工復產都急需資金。

                          在這種情況下受訴法院依法采取訴訟調解方式,促成雙方當事人盡快達成調解協(xié)議。對原告而言,可以回籠資金按期復工;對被告而言,調解后可以盡快解除查封,及時向員工發(fā)放工資、繳納稅收和社保、支付店鋪租金,確保正常經營。

                          案例4

                          合作伙伴對簿公堂,法院化干戈為玉帛

                          2019年,浙江某科技公司向一新能源公司提供價值1607萬元的鋰電池電解液,但該新能源公司未如約支付貨款,科技公司訴至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qū)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凍結了新能源公司賬戶現(xiàn)金750余萬元。

                          疫情發(fā)生后,新能源公司請求解凍賬戶資金用以支付工人工資并復工復產。法院經研究認為,疫情防控期間,合同履行暫時受到影響,順延還款期限有利于復工復產并最終解紛。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于2月25日達成調解協(xié)議,法院依法準許并解除賬戶凍結。

                          典型意義

                          本案涉及的兩家企業(yè)均為高新技術企業(yè),法院通過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在疫情期間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司法訴訟對企業(yè)的負面影響。案件調解成功后,雙方繼續(xù)保持合作關系,實現(xiàn)了共贏與多贏,有利于維護企業(yè)核心競爭力。

                          二、依法加強金融案件調解

                          妥善化解企業(yè)債務糾紛

                          案例5

                          疫情致養(yǎng)殖企業(yè)陷困境,保民生法院幫助渡難關

                          2011年,江西景德鎮(zhèn)某生豬養(yǎng)殖和肉制品企業(yè)向銀行貸款1億元。2019年6月,銀行以該公司怠于配合銀行貸后管理檢查、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等為由,要求其提前還款并訴至景德鎮(zhèn)市人民法院。

                          法院認為,該公司生產經營出現(xiàn)困難,主要是受非洲豬瘟及新冠肺炎疫情雙重影響。為保障企業(yè)正常經營、維護金融債權,法院反復開展協(xié)調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養(yǎng)殖企業(yè)同意增加貸款擔保,銀行恢復了企業(yè)征信和電子交易平臺使用,貸款合同繼續(xù)履行,于2月17日調解結案。

                          典型意義

                          本案借款企業(yè)不僅是當?shù)卮笮蜕i生產供應企業(yè),也是當?shù)匚{就業(yè)和納稅大戶。法院如一判了之,不僅會嚴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還可能影響群眾基本民生供應和物價穩(wěn)定。法院積極促成雙方達成調解,為保障企業(yè)復產復工和當?shù)亟洕鐣l(fā)展大局作出了積極努力。

                          案例6

                          高新民企復產困難,法院協(xié)調使3.2億元免于被凍結

                          江蘇蘇州某高新技術民營企業(yè)的產品廣泛應用于國家電網、電子通信、建筑工程等領域,具有良好的市場口碑和發(fā)展前景。2020年春節(jié)之后,受疫情影響,該企業(yè)無法按時復工復產,造成大量訂單拖延。債權人蘇州資產公司考慮到其3.2億元金融債權的安全,在借款出現(xiàn)逾期后,于2月4日將該企業(yè)起訴到蘇州市人民法院,申請法院凍結被告企業(yè)全部銀行賬戶3.2億元資金及相應價值的財產。

                          蘇州中院通過實地走訪,了解到該企業(yè)已經逐步恢復生產,且具有良好的市場口碑和發(fā)展前景,就其暫時資金周轉的困難,與蘇州資產公司反復進行溝通。3月6日,經法院在線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法院解除了對被告企業(yè)的全部銀行賬戶查封。

                          典型意義

                          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間,應當堅持維護金融債權安全和保障企業(yè)生存發(fā)展并重的審判理念。對于具有良好發(fā)展前景但暫時資金受困的企業(yè)所涉金融融資糾紛,應當切實加大案件調解力度,充分協(xié)調各方利益;在維護金融安全同時,有效降低民營企業(yè)因疫情引發(fā)的逾期還款的違約成本,真正幫助企業(yè)紓難解困,為企業(yè)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支撐。

                          案例7

                          外資企業(yè)周轉不靈,法院兩手保護金融債券和企業(yè)復產

                          2016年5月,福建晉江某外資企業(yè)以土地使用權抵押向銀行貸款752萬元。2019年10月,銀行訴至晉江市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依約還本付息。案件審理期間,該公司同意還款,但表示因受肺炎疫情影響,公司資金周轉存在困難。法院根據(jù)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實際,以分期還款的方案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在線調解,最終于2020年2月28日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

                          典型意義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背景下,若本案簡單一判了之,可能導致實體企業(yè)無法正常經營,還將牽連與此相關的供應商、企業(yè)員工、消費者等多方主體的利益,不利于復工復產及恢復生活秩序。受訴法院在依法保護金融債權的同時,在金融機構與實體企業(yè)之間加強協(xié)調和解工作,有效平衡了金融債權與企業(yè)復工復產之間的利益關系,為促進企業(yè)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條件。

                          案例8

                          復產難、違約金雙重打擊,法院極速幫企業(yè)渡難關

                          2020年2月,東證證券公司向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高新技術民營企業(yè)立即支付2.2億元質押式證券回購款,并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同時,東證證券公司向法院申請凍結被告企業(yè)全部銀行賬戶2.3億元或者相應價值的財產。

                          蘇州中院了解發(fā)現(xiàn),受疫情影響,該企業(yè)無法正常復工,資金鏈出現(xiàn)嚴重緊張;面對2.3億元融資提前到期和高額的違約金,企業(yè)2000名員工工資和供應商貨款將無法及時支付,企業(yè)復工面臨巨大困難。

                          為此,蘇州中院加大了案件調解力度,及時與東證證券公司進行聯(lián)系,將企業(yè)實際情況告知對方,引導金融機構充分考慮民企的實際困難,給予一定寬限期和降低逾期還款的違約金,共同幫助企業(yè)渡過難關。2月19日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法院當天解除對被告全部銀行賬戶6000多萬元資金的查封。

                          典型意義

                          本案訴訟標的額達2.3億元,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用10余天時間。受訴法院在綜合考量被告企業(yè)實際經營狀況及當前疫情防控對企業(yè)生產經營影響的基礎上,以在線調解方式高效妥善化解實體企業(yè)債務糾紛,既保證了債權人金融債權的實現(xiàn),又為企業(yè)平穩(wěn)復工復產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三、依法加強司法服務職能作用

                          為企業(yè)全面復工復產提供司法便利

                          案例9

                          失信歷史致防控物資難擴大生產,法院修復信用助力抗疫

                          2016年11月28日,徐某某與浙江某醫(yī)療器械公司簽訂合作協(xié)議,后在履行協(xié)議過程中產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該公司須返還原告徐某某129萬余元,并由義烏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該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判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疫情發(fā)生后,執(zhí)行法院了解到,該公司被確定為浙江省36家重點醫(yī)療保障物資生產企業(yè)之一,也是金華市唯一一家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供應企業(yè)。疫情發(fā)生以來,該公司加緊生產,日均產能較高,但因前期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影響公司融資、擴大生產,無法滿足當前抗擊疫情的產能需要。

                          2020年1月31日,該公司向法院申請信用修復。法院根據(jù)前期實地走訪情況,向執(zhí)行申請人進行解釋說明并經申請人書面同意,于收到申請的當天,決定對該公司解除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不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為企業(yè)貸款掃清障礙。

                          典型意義

                          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對因處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導致融資困難、原料庫存短缺等防疫物資供應企業(yè)提出的信用修復申請,經審查有正當事由并符合相關條件的,應暫時解除對其信用懲戒,促進企業(yè)復工復產,保障企業(yè)防疫緊缺物資的正常生產,服務疫情防控大局。

                          案例10

                          已結案企業(yè)再陷泥淖,法院積極幫助走出困境

                          2019年11月,浙江衢州某生豬定點屠宰企業(yè)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后,由龍游縣人民法院裁定批準該公司破產重整計劃并終結破產重整程序。2020年1月16日,該破產重整計劃執(zhí)行完畢,消除債務總額1.2億余元。在重整計劃執(zhí)行期間,宏泰公司屠宰生豬近3萬頭,同比增長174%,公司經營進入良性發(fā)展軌道。

                          由于新冠疫情影響,該公司只能在所在縣域內進行經營活動,日均屠宰量從500余頭下降至200余頭,但因公司貸款信用修復未完成,貸款渠道封閉,導致資金缺口逐漸增大,企業(yè)即將陷入困境。

                          盡管案件已辦結,為解決企業(yè)融資難題,龍游法院主動實地走訪企業(yè),并協(xié)調銀行對接企業(yè)完成了信用修復,為該公司獲得了融資能力。

                          典型意義

                          法院在案件辦理結束后,積極關心支持民營企業(yè)疫情期間復工情況,及時解決企業(yè)信用修復問題,幫助企業(yè)獲得貸款資格,有效緩解了企業(yè)融資困難。


                          以上案例,

                          供大家在普法教育過程中交流使用;

                          也歡迎大家在后臺留言,等你呦!

                          聲明:本文轉自最高人民法院,在此致謝!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責任編輯:司徒紫瑩


                          關于我們  |  組織結構

                          版權所有:平安紹興新聞網Copyright2014
                          號電話: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紹興市鳳林西路300號
                          廣告代理合作單位:紹興市藍劍傳播有限公司;

                          浙公網安備33060202000023號 備案/許可證編號:浙ICP備13012563號 本站設計:耳東師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