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播放鍵按下得很艱難,經歷了一個季度的遲滯,一切都在加速重啟之中。
當經濟社會運行逐步趨于正常,中國司法如何為每一個個體的合法權益當好保護神,又怎樣為中國這列高速列車當好安全員?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對怎樣適用不可抗力規(guī)則、涉疫情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等十個具體問題一一作答。長安君認為,《意見》的出臺體現(xiàn)了現(xiàn)階段政法機關開展涉疫情工作的態(tài)度、硬度和溫度。
態(tài)度:急民之所急,共渡難關
當前,一度被疫情冰封的市場水面之下,涌動著旺盛的需求潛流,恢復性消費牽引著復工復產向陽生長。在看到我國經濟巨大韌性的同時,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也是繞不過去的坎。
港口碼頭全速運轉助力各地復工復產
幾個月以來,由于生產受限、履約困難等原因,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一些民商事糾紛,這些糾紛可能涉及合同、侵權等多方面。當復工復產的春風吹開經濟復蘇之花,同時也集中暴露了幾個月積累的矛盾糾紛。對于政法機關而言,化解矛盾不缺位、及時解決老百姓的重大關切、幫助大家共渡難關,是應有的態(tài)度也是必須承擔的責任。
如何化解矛盾糾紛?《意見》給出了一個多贏的方案——“協(xié)商和解、共擔風險、共渡難關”。不上交矛盾、不激化矛盾,相互理解多一點,爭執(zhí)糾紛就少一些;共擔風險的人多一個,化危為機的可能性就多一分。人心齊、泰山移,面對后疫情時期的經濟壓力,只要互幫互助,就能早日挺過寒冬,而在爭取矛盾各方的互相諒解上,人民司法是關鍵所在。
在潤滑協(xié)調的作用下,只有每一個個體、部件都配合無間,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才能步入健康有序軌道發(fā)展。
硬度:借“疫”有所圖者,零容忍
疫情的確給經濟社會帶來了許多難以預料的困難,但哪些問題情有可原,哪些情況又是暗度陳倉或趁火打劫,政法機關看得明白,分得清楚,更辦得堅決。比如有些企業(yè)原本就經營不善,此次干脆借疫情之“機”違約脫身;又如原本見不得光的職場地域歧視,換了套“非常舉措”的說辭就想“合法化”;更有甚者借疫牟利,發(fā)起了國難財,《意見》當中對這些行為都劃清了底線,讓那些意圖蒙混過關的死了心,讓那些妄想大撈一筆的更得掂量掂量。
查封的假冒防疫物資
在企業(yè)家最為關心的疫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問題上,最高法以法定條件為基礎,按照疫情及防控措施對合同履行的影響不同,給出了區(qū)分處理的解決思路。對于用人單位僅僅以“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或來自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qū)”等理由開除員工的,最高法明確不予支持。
這些具體的規(guī)定明明白白地說著一個道理——對于因疫情產生的問題,政法機關給予必要理解;但對于試圖渾水摸魚,侵犯勞動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人,法律也絕不會網開一面。
溫度:特殊情況、特殊照顧
法治的力量不只體現(xiàn)在懲治兇頑、剛直不阿上,她思慮周到、溫暖人心的一面,同樣在推動整個社會的發(fā)展進步。
有些法條自制定之日起就注定被引用的次數(shù)有限,但在這次疫情期間卻派上了大用場!兑庖姟诽貏e點明的《民法總則》《民事訴訟法》中的一些“冷門”概念——中止訴訟時效、順延訴訟期限——告訴我們,當疫情阻擋了你前行的腳步,這些法律法規(guī)愿意停下來等等你。
法官為申請執(zhí)行人送去司法救助款
除了耐心的等候,司法的溫度還通過主動伸出援手來傳遞。對于因疫情而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免交、減交或緩交訴訟費用;對于確需司法救助的訴訟參加人,法院也會及時采取救助措施。同時,《意見》還對中小微企業(yè)等復工復產給予了“特殊照顧”,以靈活的財產保全措施解除后顧之憂,通過輕裝上陣早日恢復經濟活力。
中央政治局會議17日指出,“我國疫情防控向好態(tài)勢進一步鞏固”。但疫情給中國社會治理、中國政法機關帶來的考驗還遠未結束。
《意見》標題中那個醒目的“一”,是政法機關持續(xù)不懈的承諾,是司法為民慎終如始的擔當,更是與你我每個人未完待續(xù)的約定。
交出一份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答卷,政法機關已經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