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本不合法,接代孕的活也沒有法律保障。為賺錢,一女子聽信閨蜜“代孕來錢快”的話,沒想到卻落入了閨蜜的套路中。該案由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張珊(化名)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6年前,小幸剛滿18歲,就已早早出來打工。在福建打工期間,結(jié)識了大自己幾歲的張珊。后來,兩人又都來到了廣東打工,自然更加熟絡(luò),日漸閨蜜情深。
沒讀過多少書,也沒有學(xué)過專業(yè)技術(shù),打工多年的小幸并沒有賺到多少錢。2019年初,小幸家里出了事,急需用錢。走投無路時,小幸想起張珊曾經(jīng)提過幫人代孕很賺錢,有人一次就掙了一二十萬元,還曾問過自己要不要試試,當(dāng)時小幸想也沒想就拒絕了,可是此一時彼一時,沒有其它賺錢門路,趕著用錢,幫人代孕也未嘗不可一試。
于是,小幸細(xì)問起張珊代孕的事情,張珊讓小幸直接加一個代孕中介蘭姐的微信。一開始,蘭姐仔細(xì)詢問了小幸的個人情況,并提出需要介紹費(fèi)2000元,小幸沒多想,立馬轉(zhuǎn)給了對方。過了一段時間,蘭姐聯(lián)系小幸,說有代孕媽媽懷孕后跑路了,為防止類似事情再發(fā)生,需要先交1萬元保證金。小幸手頭只有6000元,但是蘭姐一直催促,還說不交保證金,代孕公司就要重新選人了。小幸借了親戚、朋友的錢,湊齊了1萬元交過去。
此后,蘭姐又陸陸續(xù)續(xù)要求小幸繳納艾滋病檢查費(fèi)、基因檢測費(fèi)等各種費(fèi)用2萬余元。小幸也曾經(jīng)懷疑過,蘭姐總是信誓旦旦說“這個錢必須交,會退給你的,放心”,并以“客戶試管培育失敗,再等通知!薄斑@個月客戶不想取卵,想休息一個月!钡雀鞣N理由搪塞她。
沒錢交各種費(fèi)用、懷疑糾結(jié)甚至想退出時,小幸不時向閨蜜張珊傾訴,張珊還寬慰她“這個來錢快,有很多人做”,并且還帶她去搞貸款套現(xiàn),以鼓勵她代孕。欠的錢越積越多,親戚朋友催著還錢、貸款也等著還,小幸撐不住了,她終于明白了蘭姐一直在騙她,于是報警。
很快,蘭姐被抓。小幸這時才知道,蘭姐其實子虛烏有,這個微信號是閨蜜張珊的另一個號碼。一直以來,都是張珊一人分飾兩角,在上演“無間道”、做雙面人。張珊被抓后,托家屬把騙來的3.6萬元全部還給了小幸,小幸也出具了諒解書。
來源:法制網(wǎng)
責(zé)任編輯:黃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