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直播打賞主播后反悔
錢還能要回來嗎?
近日,湖北襄陽
男子張某將女主播王某起訴至法院
要求退還打賞的13萬元
此事引發(fā)網友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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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轉賬13萬元
反悔索要無果起訴主播
男子張某在直播平臺認識女主播王某
王某每月沖刺打榜完不成任務時
張某總是“慷慨解囊”
一個月累計轉出13萬元
其中通過微信、支付寶
轉賬4萬多元
大多以“1314”“520”名義轉賬
其余8萬多元經直播平臺支付
冷靜下來的張某后悔不已
要求女主播王某退還打賞的13萬元
索要無果后
張某將王某起訴至法院
法院:屬正常贈與,不能退還
近日,法院有了判決
湖北襄陽樊城法院認為
雙方形成贈與關系
不支持返還
法官宋十軍解釋說:“對于通過微信、支付寶形式轉賬部分,有特定意義的“520”“1314”等方式贈與王某,應被認為是贈與行為,受法律保護!
對于通過網絡直播打賞的8萬元,此打賞行為沒有對王某設定義務,是無償的,因此雙方形成了贈與法律關系。
法律駁回張某全部訴訟請求
張某不服一審判決
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
最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網友:成年人做事要自己承擔后果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
“打賞是自愿行為”
“千萬別虛榮心作祟”
對此,你怎么看?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責任編輯: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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