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黄色视频一站,精品在线视频亚洲,亚洲国产一区二区三区精品,国产高清a∨在线

                1. <kbd id="u3vxz"></kbd>
                          1. <dl id="u3vxz"></dl>
                        1. 首頁平安資訊平安要聞平安高層熱點觀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說法平安警醒
                          以案說法
                          當前位置:首頁 > 以案說法

                          殘疾人到商場領獎品受傷,該由誰擔責?

                          發(fā)布于:2018-11-30 19:51:00  瀏覽:842次
                            新店開業(yè),商家會想盡辦法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天津市一商場開業(yè),為了引來更多消費者光顧,商家設置了開門禮,每天都有大量顧客前來領取禮品。讓商家沒有想到的是,由于太擁擠,一名殘疾人因商家設置的鐵馬圍擋底部突出的支腿絆倒受傷,造成十級傷殘,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李某是一名殘疾人。商場開業(yè)當天下午,李某拄拐來到商場五樓,想到領獎處領獎。就在隨排隊的人流前行過程中,李某被鐵馬圍擋底部突出的支腿絆倒受傷。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李某摔倒后,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將李某送往就近的醫(yī)院治療。事發(fā)當天,李某入住天津醫(yī)院,被診斷為右股骨轉子間骨折。為治療傷情,李某總共花費醫(yī)療費6.2萬余元。
                            商場認為,李某沒能證明他是因商場設置的鐵馬圍擋而受傷,商場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為此,李某將商場告上法庭。
                            李某稱,商場內(nèi)有監(jiān)控錄像,但商場卻不提供事發(fā)現(xiàn)場的視頻資料,足以證實商場隱瞞了對其不利的證據(jù)。商場將有安全隱患的圍擋擺放在擁擠的空間中,造成了安全隱患,導致自己摔傷和骨折的嚴重后果,商場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事發(fā)現(xiàn)場,商場未張貼任何提示、未派人維持秩序,可以證明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為此,李某要求法院判令商場賠償其醫(yī)療費62346.77元、護理費11244.5元、交通費298.6元、營養(yǎng)費75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00元、鑒定費2239.1元、殘疾賠償金7422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復印費36元、擔架費140元,共計169224.97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商場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對其區(qū)域內(nèi)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負有合理限度范圍內(nèi)的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商場在本次事件中疏于安全防范,其在布置鐵馬圍擋用于將客流分流時,應注意到鐵馬圍欄底部突出的支腿有可能會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安全隱患,其就負有向正在排隊的消費者進行安全提示的義務,但被告未能設置足以引人注意的安全提示標識,也未安排工作人員對消費者進行安全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腳下的安全,被告對此具有過錯,應承擔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原告受傷的相應責任。
                            原告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身負有注意安全的義務,尤其是其拄拐前行,在行走中更應對路面的危險予以注意,但原告在行走中未能盡到注意義務,因此,原告對摔傷的損害后果也應承擔部分責任。綜合本案情況,一審法院確定原、被告的責任比例劃分為原告自行承擔30%的責任,被告承擔70%的責任。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判處被告某商場賠償原告李某醫(yī)藥費62346.77元、護理費11244.5元、交通費298.6元、營養(yǎng)費75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100元、鑒定費2239.1元、殘疾賠償金74220元、擔架費140元,共計159088.97元的70%,即111362.28元;賠償李某精神損害撫慰金3500元。
                            判決生效后,商場不服,上訴至天津市一中院。該院民一庭法官認為,法律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益。商場在公共場所組織活動,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便利的購物環(huán)境。李某盡管身患殘疾,但這并非法律上和事實上的過錯,也不構成商場減輕或免除自身責任的法定事由。商場在本次事件中疏于安全防范,設置鐵馬圍擋時未預料到其中的安全隱患,未設置足以引人注意的安全提示標識或安排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具有較大過錯。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天津政法報  責任編輯:王淑靜
                          關于我們  |  組織結構

                          版權所有:平安紹興新聞網(wǎng)Copyright2014
                          號電話: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紹興市鳳林西路300號
                          廣告代理合作單位:紹興市藍劍傳播有限公司;

                          浙公網(wǎng)安備33060202000023號 備案/許可證編號:浙ICP備13012563號 本站設計:耳東師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