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海事案件,涉及防疫物資的運送,又涉及外籍船舶的扣押,標的額更是達千萬......面對如此復雜的局面,廈門海事法院與時間賽跑,僅用24小時就化解了糾紛。
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長安君帶您一起來回顧一下,這緊張的“涉疫海事案件十二時辰”——
案情回放
今年2月初,由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需求,國內生產口罩、防護服等抗疫物資的廠家,一時緊缺生產原料。
福建Z公司緊急從菲律賓進口2400噸丙烯,這是一種制造生產口罩、防護服等抗疫急需物資的主要原材料。
就在這滿載抗疫物資的船舶在福建福州港頭卸貨時,貨泵出口焊接處突然出現裂紋,造成丙烯泄漏事故。
3月10日
10:00
3月10日,Z公司以案涉船舶液態(tài)丙烯泄漏,致其損失1258.82萬元,為防止被申請人藏匿財產、日后證據滅失為由,向廈門海事法院申請訴前海事請求保全、訴前證據保全,同時請求扣押船舶,責令被申請人提供1258.82萬元的現金擔;蚱渌煽繐,并對該輪的有關證據文件予以保全。
11:30
廈門海事法院福州法庭受理該案后,立即著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審核。
工作人員很快了解到,這艘船的管理關系相當復雜。其船籍是利比里亞的,船東為希臘公司,船員又是來自菲律賓。該船建造于2003年的中國寧波,而貨主則是Z公司......
面對這樣的形勢,審判人員決定從先從快處理案件,多措并舉盡快解決案涉糾紛,確保運送的防疫物資發(fā)揮最大效能。
14:30
審判人員與海事局及邊檢部門取得聯系,詢問船舶現狀、物資現狀,并就該船是否仍存在繼續(xù)泄漏的危險性、該輪在中國港區(qū)的停泊情況進行了解。
同時,就外籍船員是否有發(fā)生疫情的可能性、疫情期間扣船人員交叉感染的風險進行了預判,就案涉船舶是否適宜扣押、如何扣押作出了初步預案。
16:30
通過多方溝通,審判人員了解到案涉船舶暫時處于邊檢部門的監(jiān)控下,尚無法立即離開我國港口。同時,申請人的擔保亦未到位,被申請人希臘船東也已聘請了國內律師處理糾紛。
此時,船舶因案涉事故已在錨地停泊一個月,船期損失較大,同時疫情期間扣押外籍船舶風險更大。
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審判人員決定兩手準備,一方面做好全套完整的扣船材料,聯系相關部門協助,做好隨時登輪的準備;一方面組織雙方當事人及律師展開調解協商,爭取以更便捷的方式快速解決糾紛。
17:00
審判人員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組織申請人、被申請人調解協商。
法官一邊與申請人就海事請求數額進行分析,曉之以理,探討扣船導致的損失與申請人最終可能被支持的損失。
同時審判人員還與被申請人的律師取得聯系,告知船舶已因泄漏事故在中國靠港停泊一個月,若被扣押將造成更大的船期損失,希望雙方能在理性分析案涉事故損失及責任的基礎上予以協商解決。
17:30
通過與邊檢、海事局的進一步溝通,審判人員制作了扣船裁定書、證據保全裁定書、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扣押外輪報告函等法律文書,同時就登船需采取的防護措施、前往錨地扣船的運送拖輪等相關事宜予以落實。
20:00
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僵持不下的調解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雙方就擔保數額基本達成一致,被申請人已著手聯系保險公司開具擔保函。
3月11日
10:00
審判人員與雙方當事人保持實時在線聯系,在收悉并審核申請人撤回對財產保全及證據保全案件訴訟請求的申請后,第一時間通知海事局及福州邊檢案涉糾紛已協商解決的最新進展,船舶得以及時開航。
雙方最終達成調解的結果,既保障了涉疫物資進口渠道的暢通,也減少了扣押船舶給雙方帶來的巨大訴訟成本。至此,這起涉防疫物資案件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來源:清朗天空 責任編輯:黃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