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車,我?guī)湍愀独,六折?yōu)惠,滿足你的購車愿望!边@一優(yōu)惠條件勾起了很多消費者購車的欲望?蓻]過多久,通過優(yōu)惠政策買了車的人紛紛向警方報案稱被騙了。7月10日,從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了解了這起詐騙案的始末。
買車遇“貴人”
2019年4月,小方(化名)想購買一輛車,可是他手里的積蓄不夠購買心儀的車。在一次聚會中,小方和朋友談起自己心儀的車,也告訴了朋友自己囊中羞澀。朋友們紛紛為小方獻計獻策,其中朋友小李(化名)說他知道一家公司購車可享六折優(yōu)惠,同時還可以補貼購車貸款利息。得知這一消息,小方暗自慶幸遇到了“貴人”,向小李要了這家公司的電話號碼。
“您好,先生,我們公司和4S店有合作,購車可享六折優(yōu)惠。每個月我們還可以幫您還一半利息呢!毙》街码娦±钐峁┑碾娫捥柎a后,對方向小方說出了很多購車優(yōu)惠條件,小方聽了心動不已,并與對方相約周末見面詳細商談。終于等到周末,小方如約來到了該公司。
“先生,您想買價位多少錢的車?手頭大概有多少錢?”
“我想買輛10萬元的車,手頭有個5、6萬元。”
小方與該公司業(yè)務員具體談了自己的購車計劃后,業(yè)務員告訴小方,他可以付六萬元首付款,剩余的4萬元可以貸款,每個月貸款的利息,公司可以幫助小方承擔一半。但有個前提條件,小方在貸款時,貸款金額必須是總車價的70%至95%,也就是說小方買10萬元的車至少需要貸款7萬元,意味著得多貸3萬元。該業(yè)務員幫小方算了一下貸款年限,他每個月大概需要還款2000元,公司可以幫助小方還款1000元。小方算了算,覺得不是很劃算,不想多貸款。但緊接著業(yè)務員就向小方拋出一個優(yōu)惠條件——剩下的1000元雖然是小方還款,公司會將小方多貸款的3萬元每天以萬分之五的金額返利。這樣算下來,返利補充了小方每個月需要還的利息。小方仔細算了一下,覺得確實劃算,便通過該公司貸款購買了車。
小方喜提新車,每個月該公司還幫自己還貸款,每天還能收到返利,小方便向朋友介紹了這家公司,也有朋友在該公司貸款購車。
可是好景不長,小方發(fā)現(xiàn)該公司每個月還利息時都會拖欠,返利也經常拖欠。小方問了在該公司購車的其他朋友,他們也是同樣的情況。到2019年下旬,該公司的電話打不通,人也不見蹤影,更別提還貸款和返利了。小方和朋友來到公安局報案。
揭秘返利貸
同年12月,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陸續(xù)接到群眾報案。
“為什么要讓受害人多貸款呢?還幫他們還貸款又返利?他們到底是怎么賺錢的?”警方接到報案,經偵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有兩名負責人——林某和吳某。
原來,林某和吳某開設該公司并讓受害人多貸款是為了投資。兩人利用受害人貸出的多余款項,都投資到一個名叫“智慧消費平臺”的網(wǎng)站中,兩人是“智慧消費平臺”的老會員,平臺以“消費全返”的模式吸引會員,投資越多,獲利越高。
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林某和吳某想到了開公司騙取貸款的方式,獲得更多投資款全部投入到平臺。不料,好景不長,突然有一天林某和吳某發(fā)現(xiàn)該網(wǎng)站無法進入,進而得知該平臺已被黑客攻擊,所有錢款打了水漂。
3月24日,警方將林某和吳某兩人傳喚至公安局,因積極返還錢款,認罪態(tài)度較好,兩人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審。
牽出“案中案”
“智慧消費平臺”莫名關閉,警方懷疑該平臺涉嫌非法集資,便立即著手調查。
經調查發(fā)現(xiàn),該平臺以“消費全返”的模式吸引會員,平臺內的會員分為兩種:一種是購買平臺內商品的消費者,另一種是在平臺上售賣商品的商家。對于兩種會員,平臺有不同的返利模式。
如果消費者在平臺購買了100元的商品,消費者就有了100的積分,平臺每天會以萬分之五的方式返利,也就是返相對積分,該積分從次日扣除前日返還的積分為基礎以此類推。積分在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如果消費者想提現(xiàn),只需要付給平臺12%的手續(xù)費就可以全部提現(xiàn)。
針對商家,商家將總貨款交給平臺,通過平臺售賣貨品,商家需要繳納總貨款的15%作為傭金,平臺將這筆傭金同樣以每天萬分之五的方式遞減返利。商家如果想提現(xiàn)也和消費者一樣需要付給平臺12%的提現(xiàn)費用。
將平臺的返利模式等信息摸清后,警方調查得知該公司的主謀是魏某,另一名主謀是青海區(qū)域總代理——趙某,平臺就是魏某和趙某非法吸收存款的工具。
4月22日,警方將魏某和趙某抓獲,據(jù)警方初步調查,“智慧消費平臺”受害人達130余人,涉案值達到1000余萬元。5月28日,青海省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將魏某和趙某依法批準逮捕,警方追回贓款270余萬元,沒收房產兩套。
來源:青海法制報
責任編輯:安羽